如实申报,防范于“未燃”
灭火器作为一种重要的消防工具,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
但因灭火器属于压力容器,其内装有压缩或液化气体,因而也具有一定危险性,属2.2类危险货物,出口需要按照危险货物的相关要求办理出口手续。
灭火器小课堂
联合国编号(UN No):1044
正式运输名称:灭火器,含有压缩或液化气体。
危险类别:2.2
出口灭火器的包装需满足如下要求:
出口灭火器应该放在适当的外包装中,使用的包装应该有足够的强度和相应的设计,包装的设计及结构应该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规章范本》的要求,防止灭火器在正常运输条件下意外泄漏。
大型灭火器也可在无包装的情况下运输,但应满足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规章范本》的要求,阀门及其他装在灭火器上的设备应该加以保护,防止意外启动。
常见灭火器种类
01.干粉灭火器
原理:干粉灭火器内装的是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由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和少量的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利用压缩的二氧化碳吹出干粉(主要含有碳酸氢钠)来灭火。
适用范围:可以扑灭A类、B类和C类火灾。可用于扑灭石油、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和电气设备火灾。
02.泡沫灭火器
原理:泡沫灭火器内有两个容器,分别盛放两种液体,它们是硫酸铝和碳酸氢钠溶液,两种溶液互不接触,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当把灭火器倒立,两种溶液混合在一起,就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
除了两种反应物外,灭火器中还加入了一些发泡剂。打开开关,泡沫从灭火器中喷出,覆盖在燃烧物品上,使燃着的物质与空气隔离,并降低温度,达到灭火的目的。
适用范围:泡沫灭火器可用于扑灭木材、布等物质引起的A类火灾或汽油、柴油等引起的B类火灾。
03.二氧化碳灭火器
原理:二氧化碳灭火器瓶体内贮存液态二氧化碳,工作时,当压下瓶阀的压把时,内部的二氧化碳灭火剂便由虹吸管经过瓶阀到喷筒喷出,使燃烧区氧的浓度迅速下降,当二氧化碳达到足够浓度时火焰会窒息而熄灭,同时由于液态二氧化碳会迅速气化,在很短的时间内吸收大量的热量,因此对燃烧物起到一定的冷却作用,也有助于灭火。
适用范围:二氧化碳灭火器可用来扑灭图书,档案,贵重设备,精密仪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适用于扑救B类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C类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和E类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04.水基型灭火器
原理:主要依靠冷却和窒息作用进行灭火。因为每千克水自常温加热至沸点并完全蒸发汽化,可吸收2593.4KJ的热量。它利用自身吸热的能力发挥冷却灭火作用,是其它灭火剂所无法比拟的。此外,水被汽化后形成的水蒸气为惰性气体,且体积将膨胀1700倍左右。
在灭火时,由水汽化产生的水蒸气将占据燃烧区域的空间、稀释燃烧物周围的氧含量,阻碍新鲜空气进入燃烧区,使燃烧区内的氧浓度大大降低,从而达到窒息灭火的目的。当水呈喷淋雾状时,形成的水滴和雾滴的比表面积将大大增加,增强了水与火之间的热交换作用,从而强化了其冷却和窒息作用。
适用范围:水基型灭火器不仅适用于扑救A类火灾,还能扑救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抗溶性水基灭火器还具有扑灭甲醇、乙醚、丙酮等水溶性液体燃料火灾的能力。装配了特殊喷雾喷嘴的水基型灭火器,还适宜扑救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
出口灭火器需要“危包证”
01申报主体
出口灭火器生产企业需向生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02申报要求
申报前,灭火器生产企业需将危险货物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在获得分类鉴定报告后进行申报。
申请单上所填信息应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中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信息相一致。
申请使用鉴定时还应提供包装的《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03现场检验
(1)包装形式、规格、单件重量(容积及毛净重)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或相应运输形式的《国际危规》包装要求是否相符;
(2)包装类别的适用性及具体包装形式的使用合规性;
(3)包装及配件、附件材料材质与所装危险化学品的适用性等。
04证书出具
使用鉴定合格,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